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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阴师范学院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07-09-04 [来源]: [浏览次数]:

为激励全院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切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更好地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中发挥政治核心、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现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学院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办法。

一、评选表彰范围

先进基层党组织在学院各级党组织中评选产生;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从全院共产党员及党务工作者中评选产生。

二、评选表彰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教育方针,解放思想,勇于创新,团结带领广大党员和群众在学院改革发展和稳定中取得突出成绩。

2、全面落实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指导方针和基本任务,切实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强。

3、党建工作制度规范,党员教育活动生动活泼,思想政治工作切实有效,单位或部门形成积极进取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4、坚持民主集中制,党政班子、支委之间团结协作,党组织能以党员为本,党员群体宗旨意识强,党群干群关系和谐,得到党员和群众的拥护。

5、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反腐倡廉体系;近年来无严重违纪事件。

(二)优秀共产党员

1、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认真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性观念强,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能够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之间的关系。

3、积极参加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自觉遵守党的组织原则和纪律,模范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4、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或管理、服务、生产及学习中出色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团队意识强,工作成绩突出。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

1、认真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执行党的决议、决定,自觉地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积极开展党务工作,探索新形势下高校党务工作的新途径、新办法。热爱本职工作,业务熟练,成绩显著。

3、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廉洁奉公,勇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4、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热心为群众办实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受到群众好评。

5、从事基层党务工作时间两年以上。

三、评选表彰程序

1、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由院党委统一组织实施。

2、学院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原则上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次。

3、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在党建和德育工作评估的基础上进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放在上半年。表彰工作一般于“七一”前夕进行。

4、每次评选前由院党委下发通知,布置评选的有关工作。各级党组织在评选推荐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认真把关,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5、学院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表彰以精神鼓励为主,颁发荣誉证书,给予一次性奖励。并通过各种形式宣传受表彰单位及个人的先进事迹,推广其先进经验。

中共淮阴师范学院委员会

200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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