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策文件 >> 正文

中共淮阴师范学院委员会党员管理制度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07-09-25 [来源]: [浏览次数]:

为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的相关规定、条例,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员要加强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的方针政策的学习,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党支部或党小组要定期检查党员的理论学习情况,每年举行一到两次学习成果交流展,以此作为评学的依据。

二、党组织要督促党员按照先进性的具体要求来约束自己的言行,在本职岗位上,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做群众的表率,争创一流业绩。党支部或党小组,可参照每个党员的聘岗考核情况或综合测评情况,结合平时的了解和群众的评价、反映,对党员的工作实绩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三、党员必须积极参加党的组织活动,服从党组织的领导和安排,努力完成党交给的各项任务,切实履行党员义务。

1、党员必须按规定及时接转组织关系,并按时足额向党组织交纳党费。各级党组织要建立好党员信息卡,党费收交人应在《党员组织生活手册》上及时填写党费收交情况。

2、党员应经常向所在支部或小组汇报交流思想及工作情况,以便党组织对其进行考察和监督。党的各级组织负责人,要按照分管范围和分工情况,每半年至少同自己所联系的党员谈一次话,了解党员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了解他们本人或通过他们了解党内外群众对党组织和其他党员的意见、要求,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3、党员参加党组织的重要活动(如:“七一”纪念活动,入党宣誓仪式,结队共建活动等),应自觉佩戴共产党员标志牌。党支部或党小组要督促党员将参加组织活动的情况,及时地填入《党员组织生活手册》。党支部或党小组也要做好必要的检查和考勤记载。

4、党组织要经常教育和引导党员,牢固地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为学院的建设和发展多作贡献。

四、党组织要加强对预备党员的培养考察。党员预备期满后,应及时提出转正申请。党支部要根据平时的考察情况,认真讨论并上报审批。预备党员参加转正考试时,必须佩戴共产党员标志牌,同时将《党员组织生活手册》带到考场,以备查。

五、对参加组织生活有困难的老、弱、病、残党员,必要时由党支部专门派人向其传达党的重要文件和党内重要活动,切实从政治上、生活上关心他们。

六、党支部对党员实行民主评议和考核,其结果作为评选优秀共产党员的依据。对违纪党员,党组织应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根据错误的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中共淮阴师范学院委员会

                                       2006年11月15日


(作者:)